清华大学基金会(清华大学基金会理事长)

清华大学基金会(清华大学基金会理事长)

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组织章程1、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来源于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的自愿捐赠。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为清华大学校内。2、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为人民币80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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