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审计)

政府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基金审计)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1、对社会捐赠、募集或发生频繁、金额较少的政府性基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由筹集单位代收,并在规定时限内划转到财政专户。2、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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