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1、公租房的经营管理单位在建设和管理公租房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也将得到免征。 此外,公租房本身将免除房产税,而且经营公租房所获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免征增值税。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通知,针对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税收政策作出明确规定。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将免征营业税和房产税,这一优惠措施暂定执行三年,到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近日, 财政部网站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七条的规定,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本规定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法律客观:根据2013年3月26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在四个环节享有税收优惠,且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三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公告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金融机构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支持,实行优惠利率政策。同时,政府也会通过担保等方式帮助住房租赁企业获得融资,进一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法规制度支持 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同时,对符合条件的承租人给予税收优惠,降低其租房负担。
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1)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公租房租金减免政策有哪些
(一)可以申请减免的情况:公租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二)不予减免的情况: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该政策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通知明确,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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