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1、法律分析:创业板上市,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创业板,在我们国内又称为“二板市场”,也就是第二股票交易市场。
3、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当前在这些方面有变动,即一是适当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
4、以下是创业板上市的一些主要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所属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限制或禁止上市的行业。持续经营能力:企业需要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5、创业板上市条件和要求(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2)发行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6、创业板上市条件如下:股票已公开发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减持新规全文细则
1、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行为,促进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法律分析: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3、大股东减持新规细则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减持的条件、程序以及信息披露要求等,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通过严格的监管措施和处罚力度,新规有望有效遏制大股东滥用减持权利的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4、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二)董监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交所股东减持需遵守以下规定: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连续90天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上市公司减持新规详解/:新的减持规则为大股东和特定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设定了清晰的界限,旨在维护市场稳定和公平交易。以下是关键要点的解读:首先,减持适用于所有大股东和特定股东,包括因司法强制等原因持有股份者,其减持方法基于股份总数计算,遵循严格的规定。
新证券法全文发布,非银板块大幅上涨
1、截至收盘,沪指涨16%,报3040.02点;深成指涨29%,报103696点;创业板指涨28%,报1790.24点。从盘面上看,证券、白酒、造纸板块居板块涨幅榜前列,胎压监测、光刻胶、无线耳机板块居板块跌幅榜前列。
2、现行证券法(以下简称原法):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修订后的法律(以下简称新法):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已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4、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明确了方向。是为全面推进以注册制为龙头的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是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是有助于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发挥。是大力加强投资者保护,有利于增强市场信心。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5、根据《证券法》第2条的规范,我国证券法的调整对象是在中国境内发行和交易的股票、企业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它证券。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范,证券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品种暂不列入证券法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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